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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前沿观点

如何破解城镇化困境

  近十年,我国城镇化增速正在逐渐减缓,可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正在减少,“人口供需失衡”的困境已经浮出水面。既支撑上一轮城镇化的农民工主体退出舞台之后,下一阶段城镇化主体将会向农民工供养人口转变。因此,要启动农民工家属城镇化的进程,系统推动有稳定工作的农民工逐步提高带眷系数,破解我国城镇化的困境。

  要充分激发地方政府的积极主动性。地方政府是解决我国城镇化“人口供求失衡”的关键,要促使地方政府认识到这种转变的重要性:一方面,我国劳动力优势开始逐渐削弱,推动农民工市民化是保证劳动力供给的必要措施;另一方面,农民工及其家属的市民化将会带来消费的扩张,进而带动地方服务业发展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带来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要实现农民工“完整的、高水平”市民化。应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提供与城镇户籍人口相同的“公共服务包”,通过分步推进化解市民化标准提高后带来的财政风险。此外,还应加快建设有利于社会融合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机制,鼓励外来务工人员踊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他们营造包容多元文化、富有亲和力和归属感的城区生活环境,推动农民与市民之间身份重构和角色转换的完成。

  要逐步推动农民工的带眷化。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已经市民化的农民工和就业相对稳定、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的农民工接出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逐步实现劳动人口和供养人口的空间弥合。因此,建议在为市民化农民工提供的“公共服务包”里,逐步给予农民工家属户口随迁,尤其是在一些条件合适的沿海地区城镇,尽快放开户口限制。提高这些地区在创造就业机会、改善基础设施、增加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能力,逐步实现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民工家属拓展,丰富公共服务的内容,逐渐涵盖子女教育、养老、医疗等多个方面。

  要以农村综合改革推动城镇化。及时开展新时期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通过农地、林地等确权和产权流动,实现土地的适度集约经营,并使拥有产权的农民获得相应收益;为已经城镇化的农民工及其家属设立一定的过渡期,使他们在拥有城镇户籍的初期能够同时获得农村产权收益,消除其城镇化过程中的顾虑;加快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西部地区加快推广小型农业机械和土地集约经营,进一步释放更多的劳动力。

  (作者为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浙江日报 人文·前沿观点 00014 如何破解城镇化困境 2011-04-15 nw.D1000FFN_20110415_8-00014 2 2011年04月1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