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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2版:财经·财税

你问我答

  读者朋友,如果您有税收方面的疑问需要解答,请发电子邮件至taxask@163.com,或致函: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江日报服务专刊部财税之窗收,邮编:31003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职工赔偿金额列支

  问:我单位有一职工上班时因脑溢血病故,因家庭特别困难,赔偿金额近50万元,是否可以税前列支? 

  答:在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内支付的赔偿款允许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赔偿款不得在税前扣除。但经劳动保障、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仲裁、调解、判决、裁定等支出的赔偿款允许在税钱扣除。企业应提供劳动保障、法院等部门相关证明,以及赔偿款支付凭证等资料。

  (本期解答: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日报 财经·财税 00022 你问我答 2011-04-14 nw.D1000FFN_20110414_12-00022 2 2011年04月1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