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发浪潮带来严峻考验——
明天,谁来养我们
本报记者 汪成明 通讯员 单正钊
如今的老人生活得可好?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组织实施“2010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我省是全国20个被抽查的省市之一,调查涉及全省11个地级市、24个县(市、区)的93个街道295个社区(村)。
经过半年多的入户访问和调查数据整理,记者看到的是一份厚达百余页、10多万字的“2010年浙江省老年人口生活状况调查报告”,我省城乡老人的生存状态一目了然。
喜:养老待遇多改善
4月1日,湖州市吴兴区朝阳街道红丰社区的周先发老人“双喜临门”。那一天是他的80岁大寿,除家人送的礼物外,他还收到一份当地政府送的“特殊大礼”:从这一天起,他每个月领到的养老金达到120元,比此前翻了一番。
原来,湖州市规定从4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90元。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的高龄补贴。
我省其他不少地方也在提高养老金标准。这些钱看上去似乎微不足道,但对全省数百万老人来说,是一个相当喜人的标志。用我省的长寿之冠、横跨3个世纪的永嘉县张溪乡张溪村115岁老人陈爱香的话来说,那是做梦也想不到的好事,不用缴“皇粮国税”,政府反而倒贴钱给老百姓养老,“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还是破天荒的头一次”。
其实,养老金只是保障我省老人生活的收入来源之一。我省城镇老人2010年上半年平均收入为13514元,为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9.40%,接近2005年城镇老人全年总收入。其收入构成中,社会保障收入明显提高,占近八成,已远远超过子女给钱、存款利息、房租等以往养老收入。
统计数据还显示,城镇退休老人月平均退休金为2084元,慈溪市、拱墅区、海曙区分别居前3位。
相对城镇老人,农村老人收入水平提高更快。被调查的农村老人2010年上半年平均个人收入为5154元,为同期农民人均纯收入45.60%,比2005年农村老人全年总收入高1045元。虽然在农村老人的收入构成中,劳动性收入和子女给钱的比例仍居前两位,但农村社会保障收入所占比重同样也有大幅提升,从过去不足10%,猛增到如今的24.21%,接近子女给钱的比例。
还有一个明显标志,就是我省老年人旅游消费支出增加迅速。2010年上半年,城乡老人出游的比例分别达到12.64%和4.47%,支出金额分别达到年均3672元和1800元。
随着老年人总体收入的提高,城乡老年人对生活和社会环境的总体满意度较高,分别达到60.48%和55.5%。
忧:空巢问题很突出
相对日益改善的老人收入状况而言,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浙江,至今仍面临一系列严峻考验。
很多人还清楚地记得,去年2月26日,杭州一对老年夫妻在家悬梁自尽,令人震惊。
77岁的毛大爷生前是某设计院懂5种外语的退休高级工程师,75岁的妻子则是一个生性开朗的人。但是,这对夫妻惟一的女儿远嫁在德国。
当天傍晚,他们的女儿接到父母的一封电子邮件,说他们觉得活着没多大意义了,房门钥匙就放在门底下,让女儿联系邻居到家里看看。
他们的女儿立即联系邻居,邻居开门一看,发现两个老人竟已分别在两个房间的门框上悬梁自尽。
有关专家指出,这一悲剧的发生,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从家庭层面来讲,子女都长大了,老人不需要再承担什么责任,退休后工作上的事也没了。所以,当那些老人感觉不再被家人或别人需要时,容易开始怀疑自己的存在价值。
杭州这对老人的选择,并不理智,但他们也在提醒我们必须重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那就是,今后我省类似的家庭越来越多:家里只有一个子女,而子女可选择的就业、生活空间越来越大,老人与子女、孙辈之间的地理距离会越来越远,隔洋相望也将成为常事。
调查显示,随着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近年来开始陆续进入老年,一个子女的老人比例已达12.82%,农村也超过5%,少子老龄化已成为未来我省人口老龄化的一个重要特征,“4-2-1”比例的家庭将不断增加。
与之相应,目前全省城镇老人空巢率高达75%,农村老人的空巢率也达60%。城镇一对老人的家庭已超过半数,农村的比例也接近四成,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城乡80岁以上老人独居比例将超过三成,以前的几世同堂现象则呈现直线下降趋势,越来越难看到。
随着年龄增大,老人患病率越来越高,医疗费用支出快速增长。调查显示,城乡老人慢性病患病率超过85%。一位受调查的脑中风老年人长年卧病在床,半年的医药费用就达50万元,另有两位受调查的老人医疗费支出超过20万元。
目前,我省已实现城乡医疗基本保障,但受报销水平等因素的限制,特别是在农村,仍有不少老年患者由于经济原因放弃就诊,因病致贫、返贫现象更为突出,令人忧心。
盼:社会合力同养老
伴随越来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需求与服务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
城乡老人对社区老年服务的需求增速较快,但我省社区老年服务覆盖率仍偏低,现有服务内容和方式,跟不上老人的需要,尤其是农村社区老年服务十分匮乏。
调查显示,我省城乡老人对上门护理,城镇老人对陪同看病、帮助购物,农村老人对上门做家务等需求,均在翻倍增长。此外,城镇老人对应急服务、上门看病、老年食堂、老年服务热线等,农村老人对上门看病、应急服务、康复治疗、聊天解闷和老年食堂等方面需求越来越急迫,但目前我省城乡能提供的助老服务仍十分有限。
尤其让调查人员担心的是,随着高龄化和家庭小型化,城乡失能老人特别是高龄老人的生活照料和护理问题越来越突出。调查显示,我省城镇和农村部分或完全失去日常生活基本功能老人比例为8.47%和14.73%。
目前,我省城镇老人的主要照料者排序为:配偶→女儿→保姆或钟点工→儿子→媳妇;农村老人的排序是:配偶→儿子→儿媳→女儿→保姆或钟点工,城乡老人的共同点是,近半数老人由配偶照料。一旦老年丧偶,养老就会出现大困难。
养老,需要子女的孝顺与付出。但如今社会的生存压力越来越大,对大多数子女来说,常年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不仅是沉重的经济负担,也将成为难以两全的精神负担。
对此,省民政厅福利处处长黄元龙说,目前我省在17市、县(市、区)进行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试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人照料由政府给予服务补贴,即由政府出资购买服务。这样,可以把子女从沉重的经济负担中适度解放出来,有利于他们更细心周到地照顾老人,使照顾老人不仅是义务,还成为一种责任。
显然,这是很多老人所期盼的。调查显示,我省城乡老人愿意与子女同住的比例,均高于实际同住的比例。城镇老人愿意同住的占37.74%,比实际同住比例高13.43个百分点;农村老人愿意与子女同住的占61.06%,比实际同住比例高21.46个百分点。
不过,老人的期盼与现实之间的距离,显然不是短时间所能解决的。它,需要人人都来思考:明天,谁来养我们;更需要全社会的真正重视与长期努力。
■专家观点
省老龄科研中心副研究员王先益: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是我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进程中面临的一项重要省情,关乎千家万户。确保老人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使他们体面而尊严地生活,提高养老保障的安全感,不仅是当前老人的需要,也是广大中青年人所关心的问题。我们需要对现有社会政策体系进行全面审视和完善,以适应这个社会从“人生五十年”时代向“人生八十年”长寿时代的转变。若如此,受益的不仅仅是现在的老人,更惠及未来的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