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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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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村级治安进行承包,温州娄桥街道并非首创。

  早在1996年,山东泰安市农村就率先尝试,退伍军人周广以每年1.08万元的价格承包了该市下官庄村治安,从而成为中国“治安承包”第一人。随后,“治安承包”之风陆续吹到全国各地。

  2003年,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明伦村村民张伟忠经过公开竞标,以2.52万元的价格,拿到了该村2003年度安全防范工作的承包权。

  日前,记者联系明伦村的村干部,得知该村的“治安承包”已经搁浅。原因是,一方面,治安承包人的报酬低、压力大,个人承包的积极性有所降低;另一方面,对于治安承包,社会上一直存在争议,镇、村都承受较大的舆论压力。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 链接 2011-04-11 nw.D1000FFN_20110411_11-00015 2 2011年04月1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