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全省国税部门
组织地方财政收入9862亿
沈国遂
沈国遂
全省国税收入规模
稳居全国第5
从税收总量和增长速度上看,“十一五”期间全省国税系统直接组织的税收收入从2006年的1455.6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2742.7亿元,年均增长18.43%,五年间累计直接组织税收收入10404亿元,是“十五”期间的2.47倍。包括海关代征税收,全省国税总收入从2006年的2050.7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3668.5亿元,年均增长17.15%。全省国税收入规模稳居全国第5位,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财力保障。
从各地国税收入规模看,在全省11个市地中,2010年国税收入超过百亿元的市地达到8个,比2005年增加5个,其中宁波和杭州国税收入超过700亿元,分别达到727.64亿元和723.40亿元,嘉兴和温州国税收入超过200亿元,分别达到222.62亿元和222.52亿元。从县市区来看,国税收入超过10亿元的县市区达到38个,比2005年增加18个,其中萧山区国税收入超过100亿元,达到101.13亿元,鄞州区国税收入超过70亿元,达到73亿元,慈溪市、绍兴县、余杭区国税收入超过50亿元,分别达到57.17亿元、55.58亿元和51.64亿元。
地方财政总收入中,国税组织部分占比53.15%
从国税收入占税收收入比重看,“十一五”期间,全省国税收入占全省税收收入比重达到58.61%。分年度看,2006年-2010年全省国税收入占全省税收收入比重分别为59.27%、58.59%、57.88%、59.30%、58.24%。
从国税部门组织的财政收入在全省财政总收入中占比情况看,“十一五”期间,全省国税总收入中纳入全省一般预算总收入达到9862亿元,占同期全省财政总收入的53.15%。分年度看,2006年-2010年分别达到53.87%、53.42%、52.74%、53.66%、52.49%。
此外,全省国税系统积极用足用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十一五”期间,全省国税系统累计办理各种减免税1029亿元,办理出口退税494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