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基本结束
首批344家单位获得“牌照”
本报记者 施翼 倪冰 通讯员 易小翔
本报记者 施翼 倪冰
通讯员 易小翔
日前,记者从我省担保行业监管部门省中小企业局获悉,自2010年3月开始,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经过调查摸底,制定方案,规范整顿等各个环节的认真开展,历时近1年时间,目前规范整顿工作告一段落,首批344家单位获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这一“牌照”。
省中小企业局融资担保处主持工作的副处长刘树林告诉记者,我省担保行业起步较早,发展较快。截至2010年12月底,全省经工商部门审批注册的各类担保机构达1400多家,其中在省中小企业局备案登记的402家,注册资本金200多亿元,累计担保总额2000多亿元,目前担保余额500多亿元,有力地促进了我省中小企业的贷款融资。
刘树林表示,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制度缺失,管理缺位,全省担保行业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局部地区出现了打着担保旗号从事非法集资、放高利贷等非法融资活动。
2010年3月8日,国务院批准了中国银监会等7部委联合发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3号令),今年1月18日,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了省中小企业局等8个部门制定的《浙江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标志着融资性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正式启动。
据介绍,作为一项前置许可,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是担保机构工商登记的前置条件,也是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的前提条件。本次规范整顿,重点检查担保机构的公司治理、风险管控、依法合规经营情况以及资本、信用、经营业绩等情况,对明显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担保机构将不予颁发经营许可证,并从4月1日起终止与银行部门的合作。同时,对部分有经营业绩但尚不完全达标的担保机构限期一年整改。
刘树林还表示,将以此次规范整顿工作为起点,加快制定并完善融资性担保行业的日常监管办法,进一步加大对融资性担保行业的扶持力度,促进我省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