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为房价上“缰绳”
今年1月公布的“新国八条”规定,2011年各城市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公布。
上海首先
打破一线城市沉默
28日晚间,上海公布全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涨幅需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新建保障性住房面积高于商品住房面积,居民住房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京沪广深四大一线城市,上海率先打破沉默,祭出本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房价调控目标
北京首提“降”字
29日晚间北京市政府称:将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能力明显提高;新建普通住房价格与去年相比稳中有降。北京是目前唯一提出“稳中有降”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特别是明确提出“降”。北京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志表示,这说明北京市政府在稳定经济增长的前提下,能快速提升百姓收入,同时会采取综合调控措施,有信心不断缩小中等收入家庭支付能力与普通商品房房价之间的差距。
深圳和广州则目标一致,即2011年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指数的涨幅低于全市本年度GDP和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
二三线城市房价目标
参差不齐
从目前公布的二、三线城市房价控制目标来看,武汉、郑州、太原、济南、西安、兰州、海口、昆明、银川、贵阳在内大多数省会城市公布了2011年的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其中部分省会城市,房价控制目标基本控制在10%左右,还有部分城市表示涨幅“不高于本年度全市生产总值增速”或“小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
西安目标
高于其他省会城市
3月24日,西安市政府对外公布了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提出今年新建住房价格增长幅度不高于15%。在已经公布控制目标城市,包括合肥、兰州、西安、济南等几个省会城市,对比发现,西安的调控增长略有偏高。
兰州直接给出具体数据:涨幅不超9%
25日,甘肃省兰州市公布了房价调控目标。据介绍,今年兰州市房价控制目标是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不超过9%,低于当地预期的GDP增长14%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的指标。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