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出新规遏制恶性竞争
“价格战”能转向“服务战”吗
本报记者 郑全庆
本报记者 郑全庆
0.15%、0.09%、0.04%……券商们向股民收取的交易佣金近年来不断跳水。这个趋势现在有可能变化。
记者从宏源证券等公司了解到,中国证监会日前下发了《关于新设证券营业部强化客户服务能力和科学制定证券交易佣金政策有关问题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要求加强对新设营业部最低佣金标准和服务水平的监管。
此举旨在遏制愈演愈烈的佣金价格战。财通证券研究所所长林俊清介绍,由于证券营业部数量不断增加,券商竞争日趋激烈,价格战成为抢占市场占有率的重要手段。2007年股票基金的交易佣金价格一般在0.14%至0.15%,去年降到了0.09%左右,降幅达40%。部分券商甚至降到万分之四以下。据了解,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今年曾通报过5家证券营业部,这些营业部给客户开出的佣金只有万分之二。
价格战对行业产生了不利影响。近日披露的国元证券年报显示,该公司去年经纪业务收入为13.62亿元,比上年减少16.34%,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减少9.28%。西南证券股票基金成交金额虽然增长了20.96%,但经纪业务收入受佣金费率大幅下滑的影响,仍下降6.46%,经纪业务利润率下降16.14%。
为了防止恶性竞争,中国证券业协会去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客户服务和证券交易佣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改变了营业部考核办法,从原来的对外公布市场交易量的排名,转向通过经纪业务净收入或营业部部均净收入指标来分析评价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以遏制营业部盲目追求交易量排名不惜亏本运营的状况。
《复函》主要针对新设营业部,这主要是因为新设营业部为了抢占业务,热衷于打价格战。
《复函》要求证券公司提交设立营业部申请材料时,应当在“申请报告”中重点说明新设营业部的证券交易佣金政策及其具体标准和制定依据,并具体说明其中拓展客户的最低佣金水平以及拟开展业务时如何落实“同类客户同等收费”、“同等服务同等收费”等行业自律的规范要求。最低佣金水平一经报备,新设营业部开业后必须严格执行,在营业部达到既定盈利水平并按规定履行佣金政策变动报备程序前,不得更改。一经发现违规,监管部门将采取责令暂停新开户等措施,并在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予以扣分。
相关人士指出,新规明确了券商的违规行为和处罚方式,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恶性竞争的局面。
宏源证券知名分析师张臻分析认为,券商主要有经纪业务、投行、自营和资产管理四大业务。由于发展水平制约以及投资者需求层次不高、投行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券商过分依赖经纪业务。券商需要积极发展其他业务,开展融资融券等创新业务,打“服务战”而不是打“价格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