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交易也须依法纳税
冯正强
冯正强
以为网上销售货物,可以隐瞒销售,免缴税款,但最终还是逃不过税务干部的“火眼金睛”,乖乖地向税务部门补缴税款、滞纳金。
去年下半年,为了拓展销售渠道,平湖市某服装厂在淘宝网开设了网上店铺,卖起了服装。为了更好地吸引顾客,厂家采取薄利多销的方式,以较低的价格吸引顾客,增加网店知名度。短短几个月下来,生意蛮不错,销售额达20余万元。对于这20余万的销售额,厂家想当然地认为网上交易可以免税,再说,由于网上交易比较隐秘,即使按规定要缴税,税务部门也难以核实。所以每月申报纳税时,该企业并没把网上销售额包括进去。
前不久,税务部门对该企业在淘宝网的交易记录进行了查询,查实了20余万元的网上销售额。在事实面前,企业不得不承认网上交易未申报纳税的事实,并及时向税务部门补缴了税款、滞纳金4万余元。完税后的企业主感慨地说:“由于自己抱着侥幸心理,不遵纪守法,结果不仅补缴了税款、滞纳金,把网店几个月来赚到的利润全赔了进去,而且损害了企业形象,亏大了。看来,要想把企业做好,必须遵纪守法。”
在税务部门的辅导宣传下,平湖市已有数家企业就网上交易额补缴了税款。同时,笔者对平湖市数家网店经营情况开展调查后发现,许多网店在计算销货成本时,并没把应缴税金包含进去,因此,售价相对较低,一旦被税务部门查实,将会补税罚款大亏本。因此,笔者提醒广大网店店主,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无论采用何种经营方式,都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都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