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套现锒铛入狱
本报衢州3月23日电 (通讯员 徐桂丽) 4名福建人,在一年多的时间内,为信用卡持卡人刷卡套现9295万元,非法获利50余万元。日前,衢州市柯城区法院对该市涉案金额最大的这起信用卡非法套现案宣判,主犯郭某被判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5万元,3名从犯分别被判刑3年、2年和1年,分别处罚金10万元、4万元和2万元。
2009年3月至2010年1月,郭某等人以5家经营部或商行的名义,到衢州市一些银行申领9台销售点终端机(POS机),做起信用卡“生意”:帮信用卡持卡人刷卡套现、养卡,并按套现金额的不同比例收取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