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
继续压缩“三公”经费
据新华社北京3月23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继续压缩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会议指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由于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生活垃圾激增,垃圾处理能力相对不足,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和社会稳定。通过努力,到2015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50%的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
会议决定,从2011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用3年至5年时间,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成为产权清晰、面向市场、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职工得到妥善安置,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会议研究了中央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预算有关问题。会议决定,在2009年和2010年大幅压缩的基础上,2011年继续压缩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今年6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央财政决算时,将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纳入报告内容,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会议要求,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和审核程序,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继续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调整。加强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从根本上控制“三公”经费规模。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决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