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贩卖盗版光盘
本报温州3月21日电 (通讯员 邵露露 记者 翁浩浩)今天,湖南人周某和漆某因贩卖盗版光盘,被永嘉县检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依法逮捕。此前,贩卖盗版光盘的行为一般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3月8日,永嘉县文化局执法人员在打击流动摊点贩卖盗版光碟大行动中,将周某和漆某现场查获。经清点,两人用于售卖的盗版光碟共3200多张。
据介绍,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联合出台文件,规定非法出版、复制、发行他人作品,侵犯著作权构成犯罪的,按照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不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等其他犯罪。周某和漆某的行为均属于零售活动,贩卖盗版光碟超过500张,故涉嫌侵犯著作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