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7版:专版

营造生态和谐的人居环境

——我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回顾和展望

  营造生态和谐的人居环境

  ——我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回顾和展望

  链接:

  “十二五”目标展望

  围绕建设“富饶秀美、和谐安康”的生态浙江总要求,到“十二五”期末,在全国率先实现所有设市城市均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在全国率先建立市、县、镇三级园林城镇体系。

  浙江的城市越来越像园林,不仅环境整洁、绿意盎然,而且生态和谐、人居宜然。

  过去五年,浙江的园林城市建设大踏步地走在了全国前列。全省市县城市园林绿化共投入约196亿元,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地率提高到34%,绿化覆盖率提高到37.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高到10.87平方米,新增市县公园绿地面积8845.09公顷。

  自1992年开展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以来,我省先后有16个城市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5个县城获得“国家园林县城”称号,1个镇获得“国家园林城镇”称号;36个城市(县城)被评为“浙江省园林城市”。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杭州、绍兴获得了“联合国人居环境奖”,“上虞市曹娥江两岸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获得2010年“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全球最佳范例奖”全球百佳范例奖,杭州、绍兴、安吉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有17个项目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抓标准,造氛围

  浙江高度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始终坚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高度,全力推进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最新修订的浙江省园林城市标准和评审办法,已于今年2月底下发各市执行,使我省园林城市创建更加注重低碳生态、功能完善、民生保障、环境品质及统筹和谐。

  上述办法涵盖了城市绿化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市政设施、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八个方面的63项主要指标,有力地推进了城市绿化低碳、生态文明、节能减排、功能完善、品质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工作。

  园林城市创建氛围一年比一年浓厚。近年来,群众性的建绿、爱绿、护绿活动和认建、认管、认养工作蔚然成风。全省各园林城市(县城)中,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超过了75%。

  重规划,倡节约

  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园林城市建设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坚持从改善生态环境、彰显本地特色、完善城市功能入手,不断提高城市规划的人本性、前瞻性、协调性、特色性和权威性,不断提高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生态效应、人居效应、品质效应和人文效应,努力使城市绿地系统分布更加均衡、结构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善、景观更加优美,人居环境更加优美舒适、和谐宜人。

  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省所有市(县)都完成了城市总体规划或县(市)域总体规划的修编,并且在总体规划中进一步明确了城市绿地系统布局。

  注重节地、节水、节材,节约推进园林城市建设。全省约有80%以上的市(县)制订出台了城市立体绿化推广措施,节约型绿地建设率超过了58%。

  采用立体绿化、垂直绿化、地形改造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杭、宁等地还积极推广墙面、桥体等立体绿化,积极发展广场、停车场和屋顶绿化,尽量使每一个城市元素都被绿化。

  采用微喷、滴灌、渗灌等先进的节水设施,推广各种节水技术,节约宝贵的水资源。

  在造园和绿化中,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尽可能用本地的乡土植物,合理搭配乔灌花草,增加乔、灌木和地被植物的种植比例,减少大草坪、洋树种应用。

  显特色,强功能

  园林绿化有了特色,城市就有了特色。

  在具体创建工作中,各地理念不断提升,探索出一系列特色鲜明的路子:从重景观,向以生态效益为主、兼顾景观转变;从单纯的植树、增绿、造园,向注重基础设施配套和功能完善转变;从简单的参照复制外地经验,向吸收转化、形成本地特有的地域人文特色转变;从重建设轻管养,向建设与养护并重、更加注重养护转变;从重城市建成区,向城乡一体统筹发展转变。

  一大批具有浙江本土特色的城市公园在继承、保护和创新中享誉国内外,跨入国家重点公园行列,如绍兴镜湖城市湿地公园、湖州市莲花庄公园、衢州市府山公园、杭州市花港观鱼公园、三潭印月公园、六和塔公园等。

  各地始终坚持把园林城市创建活动,作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有效载体。至去年年底,全省城市供水能力达1760万吨/日,自来水普及率达99.7%;城乡燃气普及率达97.65%;在全国率先实现县县建有污水处理厂的目标,城市污水处理率达78%;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6%;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16.73平方米……

  杭、宁等八城市名列全国城市综合竞争力百强,有7个城市为园林城市。


浙江日报 专版 00007 营造生态和谐的人居环境 2011-03-11 nw.D1000FFN_20110311_2-00007 2 2011年03月1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