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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超时默许,逼出效率

  CFP供图

  金毅 

  

  往返于行政部门来回跑审批,其中的焦急与无奈,不少人深有感触。从上月起,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行政审批“超时默许”。申请人手续齐全有效的报批申请,经行政机关审批窗口受理后,如果在规定时限内,无特定理由不作出回应或书面告知延期理由的,在延期承诺时限内仍未审批,即可被当作审批通过。

  近年来,行政机关人员办事作风有了很大改观,但一些机关工作人员在审批许可证时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依然突出,办事手续繁杂、相互推诿成了常见病。有些工作人员在审批过程中,不把老百姓的事当回事,以“研究研究”为借口,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超时默许”无疑给这些部门套上了“紧箍咒”,“倒逼”部门提高服务质量,祛除相互推诿、环节过多等弊端。

  当然,“超时默许”的实际效果究竟如何,还要拭目以待。比如,审批超时后,自动生成的批准件引发不良后果,责任如何追究?这些都需要有明确的规定。如果责任追究形同虚设,或者责任追究力度不够,不足以警戒行政审批部门和工作人员,那么,实行“超时默许”的实效将大打折扣,行政审批中长期搁置、拖延不办的现象,短期内很难改变。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超时默许,逼出效率 2011-02-25 nw.D1000FFN_20110225_5-00015 2 2011年02月2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