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众讲廉背后贪腐
备受社会关注的武汉大学党委原常务副书记龙小乐涉嫌受贿一案日前一审宣判,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龙小乐有期徒刑10年。
龙小乐平时表面低调,为人谦和,处事严谨,写反腐日记给别人看,获取了诸多信任与荣誉,是同事眼中的“清正廉洁派”。侦查人员调查发现,对连年来发生在身边的腐败案件,他在日记中都有点评,笔触大多是痛斥腐败。但是,日记里痛斥腐败没能挽救龙小乐,也没有阻止他在现实中的贪腐。龙小乐对此解释:“这些记录(日记)都是违心写的,怕万一有人看到了,那我的问题就暴露出来了。说自己没有问题是假的,我确实不好写自己的问题,也不敢写,我没有勇气面对自己违法犯罪这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