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
“十一五”期间,杭州市、宁波市累计入库国税收入5321.9亿元,在全省国税部门直接组织收入10404亿元中占比高达51.15%;其中2010年两市累计入库国税收入1451亿元,在全省国税部门直接组织收入2743亿元中占比高达52.9%。
“十一五”期间,杭州市、宁波市国税收入不仅处于快速增长阶段,而且税收与经济保持了协调增长。
“十一五”时期杭州市累计入库国税收入2762.6亿元,年均增长15.9%,其中组成市财政总收入部分的国税收入为2432亿元,占同期市财政总收入的53%,年均增长16.76%,增长贡献率达到50.95%,比“十五”时期提高3.5个百分点,为该市经济的企稳巩固、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和城乡社会的统筹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06年-2010年,杭州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24%,同期全市国税收入年均增长15.86%,两者增长弹性系数平均为1.2,税收与经济保持了协调增长。
“十一五”时期宁波市国税收入累计达到2559.3亿元,是“十五”时期的2.6倍,年均增长21.5%;国税收入的财政贡献度(国税收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进一步上升,从2006年的56.6%上升到2010年的59.0%。宏观税负总体呈上升态势,2006年-2010年国税平均宏观税负为12.9%,比“十五”末提高1.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