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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经济·商道

  ●就业与再就业、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劳动合同、工资报酬、劳动保护……

  ●职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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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您解答劳动和

  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

  问: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哪些信息?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依法如实告知劳动者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要求,及时向其反馈是否录用的情况。

  

  问:劳动者求职时应当如实提供哪些信息?

  答: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求职时,应当如实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用人单位提供个人基本情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直接相关的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就业现状等情况,并出示相关证明。

  政策问答

  人工服务:工作日8时30分~17时30分

  自动语音服务: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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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


浙江日报 经济·商道 00012 2011-02-22 nw.D1000FFN_20110222_12-00012 2 2011年02月2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