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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
问: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中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和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8号)的规定,2011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中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实行“双挂钩”办法。具体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按月人均69元的额度,根据2009年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和平均养老金水平确定调整标准。具体调整标准为:杭州市71元,宁波市71元,温州市68元,湖州市68元,嘉兴市68元,绍兴市68元,金华市66元,衢州市64元,舟山市66元,台州市68元,丽水市64元。在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保的企业退休人员按71元标准执行。退职人员全省统一按月人均55元标准调整。
第二部分,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确定调整标准。具体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l年按一年计算),每月增加3元。
劳动和社会保障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专线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2011年1月,已依托12333电话咨询服务信息系统对外服务的省本级、杭州市本级及绍兴市共接受群众来电17.6028万个。其他市地的12333电话咨询服务只能实现部分功能,咨询服务信息系统正在建设或者尚待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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