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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过年·真情流淌

乐清:员工路费企业出

  记者 袁艳 乐清日报记者 叶长一

  

  本报讯 日前,乐清天正集团继电器公司的员工朱晓群坐上回安徽安庆的火车。“公司特意帮我调整上班时间,让我赶在过年前回老家,陪父母过年。”

  春节临近,虽然生产订单不断,但天正集团鼓励员工春节回家与父母、家人团聚。路费报销标准一般按员工原籍地远近制定,家在江西附近的可报销300元左右;在广东、湖南的可报销400元;云南、四川等地的可报销600元。公司星级员工的路费可以实报实销。天正集团还邀请不回家过年的员工家属来乐清团聚,家属路费报销与员工享受同等待遇。

  来自湖北仙桃的徐伟和妻子在天正集团工作7年多,孩子留在老家,每次过年,两人都特别想念孩子和父母。徐伟坦言,企业鼓励员工回家,还报销路费,让他们这些外地员工既惊喜又感动。


浙江日报 过年·真情流淌 00002 乐清:员工路费企业出 2011-02-02 nw.D1000FFN_20110202_5-00002 2 2011年02月0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