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 发展目标
——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到2015年,“123”全面小康跨越工程全面完成,全市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初步建成长三角和海西区的重要经济走廊、区域中心城市。
——城乡统筹实现新突破。大力推进中心城市建设,全力建设省级产业集聚区,实现山区经济向城市经济转型,形成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小城市为依托、中心镇为纽带、中心村为支点的统筹发展新格局;建成覆盖城乡的基础设施网络和公共服务共享体系。
——人民生活品质全面提升。深入实施“六大民生幸福工程”,促进居民生活幸福指数不断提高。力争城乡居民收入与地区生产总值同步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00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
——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省领先。生态市建设深入推进,经济发展、人口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更趋协调。完成“六城联创”目标,力争各县(市、区)全部实现国家级生态县创建目标,努力打造“生态第一市”品牌。
——科教文化事业快速发展。大力推进自主创新,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5%,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争取五年专利授权量达到6000件。大力培育和引进人才,期末人才总量达到40万人以上。
——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生态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初步形成有利于生态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社会信用体系和公共安全应急体系基本建立,民营企业创业创新能力和民间投资活力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