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展望
牢牢把握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转型升级趋势,以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导向,以完善创新体系和优化市场环境为支撑,坚持高端化、特色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方向,加快培育和发展具有我省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省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之举,是我省提升综合实力、赢得国际竞争新优势的根本之策,是我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我省化解要素瓶颈制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长远保障。
近年来,我省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中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步伐,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经培育出一批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创建了若干国家级产业基地,在生物制药、太阳能电池、废弃物综合利用、海水淡化、物联网、磁性材料、有机硅材料等相关领域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具备了坚实的产业基础。目前,国内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兴未艾,我们要抓住有利时机,乘势而上,在“十二五”时期实现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大发展。
总体思路
“十二五”时期,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我省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两创”总战略的要求,牢牢把握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转型升级趋势,以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导向,以完善创新体系和优化市场环境为支撑,坚持高端化、特色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方向,统筹研究开发、产业转化、市场培育、人才支撑和标准制定等环节,加快培育和发展具有我省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为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标,必须在发展过程中把握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发挥政府的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和组织协调作用,营造良好环境、创造市场机会,调动企业主体的积极性,共同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人才支撑。把掌控技术源和增强核心技术能力放在突出位置,高度重视创新载体建设,大规模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鼓励创新创业,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抢占竞争制高点。
坚持合理布局,集聚发展。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要素资源重点向产业集聚区、各类开发区(园区)、产业集群示范区集聚,加强产业配套,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坚持广泛合作,开放发展。充分发挥浙江市场领先、民资充裕、体制灵活的优势,大力引导民营企业投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效对接跨国公司、央企、国内知名企业,对接重要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对接金融资本,促进创新型中小企业迅速形成产业化能力。
坚持重点突破,示范带动。集中资源,重点突破产业发展关键技术和重点产品,坚持以应用促发展,研发、制造与示范应用互动,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整体竞争力不断提升。
重点布局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特性,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布局将重点向产业依托条件好、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科技人才资源富集的中心城市集聚,形成集聚发展的空间格局。
着力构筑沿海战略性新兴产业密集带。充分发挥我省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土地资源相对充裕、产业开发条件较为完备等优势,大力引导人才、科技、资本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源重点向沿海地区集聚,全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及示范应用,形成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密集带,带动浙江中西部地区加快发展。
做强杭州、宁波、温州三大发展极。杭州要以集聚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为特色,重点培育和发展生物、新能源、物联网、节能环保、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产业,为全省发展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撑,发挥龙头领跑示范带动作用。宁波要充分利用深水港和口岸优势,依托开放型经济,重点培育和发展海洋新兴产业、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物联网等产业,成为我省以规模制造为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区。温州要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创新示范优势,不断增强在高端人才、科研、金融、信息等领域的集聚能力,重点培育和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和新能源、高端装备、物联网等产业,成为我省南部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区。
培育一批特色产业区。嘉兴、绍兴、湖州、台州、金华、舟山、丽水、衢州等八个区域中心城市,要充分发挥现有产业基础和特色资源优势,依托产业集聚区和各类开发区(园区),加强与省域中心城市的产业和科技人才联系,集聚省内外相关产业资源和要素,引进国内相关科研院所的成果转化,进一步做专做强做大特色产品,形成特色竞争优势。
重大行动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以自主创新能力体系和产业基础为支撑,通过实施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项目,培育掌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规划构建具有国家战略地位的新兴产业集聚平台,逐步建成具有浙江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创建一批产业基地。结合我省产业集聚区和海洋发展带建设的战略部署,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创业环境好、特色突出、集聚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创建新能源产业、海洋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等领域的国家级产业基地。积极推动电子信息产业、生物产业、新材料产业等国家级产业基地向省内有条件的开发区(园区)辐射,形成一大批具有较高行业发展水平的国家级产业基地拓展区。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区域竞争实力为目标,培育建设一批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
实施一批重大项目。选择符合我省实际、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产业门类,集中力量组织实施若干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实现产业化的重大突破。完善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机制,组织申报和实施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和重大科技专项。引进一批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整体水平提升和产业链完善具有关键性作用的大、好、新项目。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储备库建设,实行动态管理。
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结合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突破重点,设立和实施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物联网技术、高效节能技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技术等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关键技术、高端共性技术和瓶颈技术,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对符合专项要求的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项目,加大力度持续给予支持。
培育一批骨干企业。结合146家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培育计划,推动省属国有大企业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投资力度,支持和引导我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集团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积极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中央企业,鼓励企业强强联合、兼并重组,培育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通过上市、股权融资、引进创投基金等方式推动具有技术优势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规模化发展。
建立一批创新载体。支持浙江大学、浙江省医科院等省内高校和科研机构在相关学科形成国内乃至国际领先优势,引进国内相关领域的大院大所。大力扶持国家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引导行业龙头企业自建或与研发机构共建企业技术中心。鼓励企业与中科院、清华大学、军事医学科学院等一流科研机构和重点大学紧密合作,建立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围绕产业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攻关和系统集成,建设若干工程化平台。结合创新载体建设,通过自主培养和引进方式培育一批创新团队。
启动一批示范工程。组织实施全民健康、绿色发展、信息惠民等若干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引导消费模式转变,培育市场。通过政企合作共建、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在新能源、农用生物制品、物联网、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行业应用示范工程。支持杭州等开展低碳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城市等建设。
【作者为省发改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