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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经济·创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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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相机进口税下调

  海关总署《进境物品税调整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即日起实施。计算机、视频摄录一体机等信息技术产品和照相机税率从20%降低到10%。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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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经济·创富 00010 数码相机进口税下调 2011-01-28 nw.D1000FFN_20110128_18-00010 2 2011年01月2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