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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前沿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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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早在1995年,中央就提出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15年来,在这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仍然是粗放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须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十二五”乃至未来一个时期,应把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改革的主线,着力推进以下重点领域的改革:

  加快以完善生产要素市场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

  应进一步深化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尽快形成反映资源要素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产权边界清晰的微观主体。新阶段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加快建立富有活力的市场主导的经济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要抑制对资源和要素的过度需求引发的外延扩张式增长,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改变定价机制,建立健全资本、土地、自然资源等生产要素市场,由市场来决定稀缺的生产要素的价格。完善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财税体制和政策,调控资源的供给和需求。如实行资源有偿开采和使用,调动生产者节约使用资源以及开发使用替代资源的积极性;完善资源开发利用的补偿机制和生态环境恢复的补偿机制;不失时机地推进资源税改革,扩大征收范围,提高税率,征收方式由目前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同时,应制定行业标准,扶持节能产品的开发使用;运用税收政策调节浪费资源的行为。

  加快以政府职能转变为主线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从改革历程看,政府职能转变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应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投资体制改革,消除地方政府投资扩张的冲动,增强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在当前的政绩考核制度和财税体制下,地方官员的行为更趋向于追求任期内的政绩特别是经济增长指标,而很少考虑下一届政府的事情,因而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投资率过高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靠改革。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推进政府从全能政府、管制型政府向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转变,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创造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制度环境。

  应该认识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最终的落脚点是企业,企业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自主创新的“主角”。政府应尽心尽力为“主角”演出创造环境和条件,包括促进建立创新风险分担机制、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制定实施激励创新的经济政策、提供透明开放的产业政策和信息等。

  加快以满足社会公共需求为导向的社会体制改革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也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已从私人产品短缺时代进入公共产品短缺时代。未来几年,社会体制改革应着眼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消费能力。努力扩大就业,鼓励全民创业。注重通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启动农村市场,通过政策创新、体制改革、制度安排和机制建设稳步推进城镇化,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确保农民土地权益不受侵犯的前提下,加快健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基础,尽快形成较为完善、城乡统一的国民教育服务制度、医疗卫生服务制度、养老保障制度、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救助制度等。

  加快以发展低碳经济为目标的相关改革

  发展低碳经济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途径,正在成为世界各国在后危机时期推进经济复苏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共识和重要手段。我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积极推动节能减排,并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我们要利用这个倒逼机制,加快相关领域改革。

  重构改革协调机制,营造良好改革环境

  “十二五”推进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的全方位改革,涉及许多重大利益关系的调整,难度加大,任务艰巨,需要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把握改革时机、营造改革环境、完善改革协调机制。

  加强改革的综合协调。加强对改革的独立、客观研究,加强改革决策机制建设,抓住改革机遇,在改革决策上当机立断,强化改革协调,建立高层次的改革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对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行政体制改革实施全面统一领导。

  充分尊重和鼓励地方的改革首创精神。要充分调动地方改革积极性,积极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十二五”要把充分发挥综合改革试验区的作用作为推进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途径,及时总结推广地方改革经验。

  加强改革立法,把改革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十二五”推进改革,要用法律形式将改革目标上升为国家意志,明确界定改革主体、改革对象、改革责任,强化改革目标的约束性,使改革目标成为法定责任。重大的改革,应先立法后改革,以法律手段来使改革从经验型改革过渡到理性、规范有序的阶段。

  建立改革进程的评估机制。一是建立完善的改革评估指标体系。改革评估指标应包括经济体制、社会体制、行政体制等方面改革的进展。二是建立改革的反馈机制。对改革过程中暴露的矛盾和问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组织专家评估。三是建立多元参与的评估体系,将社会评估组织和专家等纳入评估主体范围,充分发挥和整合不同评估主体的优势,形成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

  营造有利于改革的社会环境。“十二五”改革需要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改革的舆论宣传,及时向公众解答改革进程中的疑惑,加强对改革的正面引导;让各项改革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了解改革、理解改革,让多数人在不断分享改革成果的同时,参与改革,支持改革。

  (作者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名誉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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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人文·前沿观点 00014 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2011-01-28 nw.D1000FFN_20110128_6-00014 2 2011年01月2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