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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人文·社会万象

为房价考核干部叫好

  吕玥 

  

  前不久,温州市宣布将“房价收入比”纳入新出台的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将能不能控制房价不合理上涨,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依据,引起各界广泛关注。

  据了解,所谓“房价收入比”,指的是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这个数字越低,往往代表老百姓买房子负担越轻。目前国际上公认的“房价收入比”为3至6倍,而在我国许多大中城市,这一比值高达10倍乃至20多倍,房价与居民收入严重脱节。

  高房价已成当下重大民生问题,温州此举的现实意义不容小觑。地方政府敢于用房价控制系数来考核领导干部,无疑是给自己施压;而且,温州能引入“房价收入比”的概念,至少让饱受房价飙升煎熬的公众看到希望。

  不过,把房价和政绩挂钩,到底能起多大作用,现在下结论为时尚早。按温州的考核办法,“房价收入比”在115分总分中,最高仅为5分,这样的比重让人怀疑“房价考核”是否对地方官员具有真正的约束力。另外,房屋估价是否权威,老百姓收入统计是否真实,也是公众关心的内容。用房价考核干部的出发点虽不错,但实际效果究竟如何,还得走着瞧。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1 为房价考核干部叫好 2011-01-27 nw.D1000FFN_20110127_4-00011 2 2011年01月2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