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草案)》通过
土地违规欢迎举报
记者 黄宏 通讯员 朱伟 闫拥洲
记者 黄宏 通讯员 朱伟 闫拥洲
本报杭州1月25日讯 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乡、镇不再单独编制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违反土地总体规划的行为……今天举行的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草案)》。
省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土地管理方面的一些行政争议,不少是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不到位、不按程序修改调整规划等原因引发的。草案提出,整体纳入已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乡、镇没有必要再单独编制规划。
规划土地利用时,会不会带来减少耕地的问题?对此,草案提出,有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县(市、区)和乡、镇政府,应当依法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基本农田保护区应当以乡、镇为单位划区定界。划入基本农田的耕地,应当具有良好的种植条件。此外,草案还要求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节约和集约用地的责任考核制度,加强土地综合整治;要求各地制定并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对土地预审行为作了规范。
草案还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接到举报或者控告的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受理,并及时组织核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