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征收的成本风险
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政府房产税征收的成本问题,如果成本太高,美好的愿望将无法替代严峻的现实。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房产税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房产税是什么性质的税种?房产税怎么征收?房产税能否控制住房价格?房产税的法理基础和法律程序如何?等等,这些问题,莫衷一是,不一而足。然而,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政府房产税征收的成本问题,如果成本太高,美好的愿望将无法替代严峻的现实。
笔者认为征收房产税的成本可分为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两种,首先是经济成本。第一,是房产信息搜索成本,房产的信息搜索是一个非常复杂繁重的工作,它包括所有房产的地点、建筑年代、所有人、使用人、土地性质、房贷情况等等,对于这些信息的搜索整理,相当于一个全国城乡范围的房产普查。而且这些信息处于随时变化之中,必须要有跨省市跨行业的全国性的专门机构从事这项工作。第二是对各类房产进行分类并对应征税款分类测算,这项工作更加困难,因为,什么样的房产应该征收?什么样的房产不应该征收?这是一项政策弹性很大的工作,工作人员的自由裁量权非常大,产生纠纷不可避免。第三步是征收环节成本,在这个环节必须要解决什么时间征收?什么地点征收?谁去征收?税务局有能力征收吗?如果房产税纳税人不主动缴纳怎么办?如果纳税人不在纳税所在地怎么办?解决这些问题可谓是难上加难,如果能够解决这些问题,它的代价是多少?
征收房产税的社会成本是和经济成本相联系的,产生经济成本的每一个环节都会产生相应的社会成本。这些社会成本主要表现为纠纷成本,纠纷成本可分为个体纠纷成本和群体纠纷成本。最可怕的是群体纠纷成本,因为房产税的征收是一个非常繁重的事情,税务局是无法完成的,地方政府或者街道办必然介入,这样有可能形成地方政府与群众情绪的对立。我们可以回顾一下农业税取消以前的征收情况,乡镇干部和村委会干部到农民家里征收农业税那是一个什么状况?如果征收房产税会不会出现同样的状况?或者在征收过程中如果出现苦乐不均,老实人征收了,不老实的人没有征收到或者无法征收到的情况,我们的城市、我们的社会能否承受如此之重呢?
征收房产税的社会成本还涉及到老百姓的心理承受问题,到底老百姓赞成不赞成征收房产税?征收房产税的目的究竟是为了控制房价还是为了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如果是为了控制房价,那么如果房价下降了,是不是就取消房产税?如果是为了增加政府财政收入,那么老百姓自然会有其他的想法了。我国没有征收房产税的先例,目前,我国税法的制定和实施也不尽如人意。国家财政收入增长速度与老百姓的收入增加相比是不相称的,税法实施的公平性、公正性、严肃性有待改进。此时征收房产税的社会成本如何,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