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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要不要专用房

  本报杭州1月19日讯

  记者 余勤 

  

  面对我省人才结构性短缺和高端人才匮乏日益凸现的矛盾,政府该不该用保障性住房吸引外来高端人才?今天,代表、委员们就此展开激烈讨论。

  【热点回放】 日前,杭州市出台《人才专项用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在未来3年内,安排土地1500亩,建设人才专项用房150万平方米。考虑到人才保障性住房的特点,该房实行政府定价,由物价部门根据项目开发成本核定销售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同类地段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50%。

  保障性住房该保谁

  “对特殊人才给予更多的政策福利,并非不可。可是不是只要高层次人才就给房补?至少还得看受益方是否需要!”省人大代表、杭州市下城区天水街道灯芯巷社区党委书记、主任朱雅仙认为,诸如金融、管理类高端人才收入不菲,他们享受半价买房优惠;而收入不高的“非人才”,却要全价购房?保障性住房,不保穷人保富人,这种做法与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冲突。

  她说,眼下,房价居高不下,有限的住房资源要用在最需要的人身上,政府住房保障体系应首先满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要。

  省人大代表、杭州市公交二公司退休司机池丽华也提出质疑:经济发展需要人才,但给房子就能留住人才吗?房子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出台更多配套政策,为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环境,否则留得了“身”,留不住“心”。

  但省政协委员、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陈幼荣说: “有些技术人才,其实收入不高。以房引才,有一定的现实作用。”他说,高端人才给社会创造财富。给人才保障住房,让他们安居创业,这笔账怎么算都不亏。

  “特殊房”是否失公平

  特殊的保障性住房会成为腐败的温床吗?这也成为代表、委员争论是否应该推行住房引人政策的焦点。

  朱雅仙说,一些地方单位内部的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也成了“突出贡献人才”,这引起群众不满。还有的人才保障性住房常年空置,或者偷偷转卖,“以房引才未见效果,腐败却已出现。”

  省“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实施促进人才柔性引进和使用的政策,吸引集聚国内外各类高层次人才以各种形式来我省创业创新。朱雅仙认为,对人才的优惠政策有很多种,比如税收或发放津贴等,以房引才的眼球效应大于实际效果。

  陈幼荣则针锋相对地说:“要害不在政策本身,而是监督不到位。”他建议,首先对高端人才应以成果和贡献进行界定,通过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其次,保障性住房“只租不售”,或“先租后售”,可以针对部分群体发放货币化补贴,额度随对象收入增加而递减,以达到保障和激励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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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聚焦两会 00008 人才要不要专用房 2011-01-20 nw.D1000FFN_20110120_5-00008 2 2011年01月2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