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根本的是社会公平正义
□胡守钧
从个人来看,一个人弱势与否,有一个相对客观的标准。从社会分层的角度来看,一个人是否属于弱势,可以从三个指标来看:一是财富的指标,二是权力的指标,三是知识的指标。当然,还有一些其他因素,比如职业的因素、健康的因素、年龄的因素以及社会名望等等。因此,真要判断某一群体、某些个人是否属于弱势群体,应该引进这些指标,不可主观臆断。
而从整个社会的心理来看,大家普遍感觉比较弱势,则反映了一个比较普遍的现实:各阶层都觉得自己生活累,各个行业都有它的难处。同时也反映了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同情。在“弱势”和“强势”发生纠纷时,人们同情弱势一方,这是人之常情,也是民众伸张正义的表现。因为,弱势者的权利往往容易遭到侵犯。
从更深层次来看,弱势心理是由收入差距拉大的被剥夺感,社会竞争中的不公平感,面对权力寻租和其他社会不良现象的无助感交织而成的。社会是共生系统,每个人生活在共生关系中,社会问题大多是因为对资源处置不公而起,或者机会不公平,或者过程不公平,或者结果不公平。如果社会约束条件不公平,不能有效保证共生各方合理交换资源、合理分享资源、合理竞争资源,那么,处在弱方的人就会有“被剥夺感”、“不公平感”、“无助感”,自然会产生弱势心理。虽然这些人收入还不错,但是生活成本很高,比如说白领做了“房奴”,还贷压力很大,物价再一上涨,为了生活疲于奔命,他们更觉得压力倍增。必须强调一点:当社会缺乏公平的时候,每个人都会觉得自己是弱势;公平原则得不到尊重,则每个人都觉得受到伤害。
因此,总的来讲,“弱势”与否应当有客观的评判标准。当前社会弱势心理普遍,反映了法制不够健全,公平有所缺失的社会现实。要改善这种状况,一方面要动员力量积极帮助弱势群体;另一方面要化解各阶层现实的生存困境,政府要高度重视解决当前房价、物价过高的问题,但最根本的还在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建设。
(作者为复旦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