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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

门卫要年轻不要年迈

  本报杭州1月13日讯 

  通讯员 王乐 周洪波 记者 王婷 

  

  今天,省教育厅修订出台了《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了我省中小学和幼儿园聘任的门卫年龄不得超过55岁。

  目前,我省学校招收安保人员没有什么硬性规定,很多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门卫是由上了年纪的退休老人担任的,一旦有暴力突发事件,年迈的门卫很难制止。根据新修订的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应聘任政治思想品德好、身体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年龄不超过55周岁的人员担任门卫,并按照学校师生总人数的适当比例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或兼职保卫人员,寄宿制学校和治安复杂地区的学校要增加保卫人员的数量。

  除了加强学校保安人员安全防范外,根据新修订的安全管理办法,我省中小学和幼儿园还要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在学校出入口及主要通道、学生宿舍(公寓)楼出入口及公共走廊、财务室、食堂膳食厅等要害部位,安装与当地公安机关110处警平台联网的紧急报警装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并配备一些简易实用的橡胶警棍、钢盔、催泪喷射器、防刺服、防割手套、约束棍、防护钢叉等防护器械。

  在日常管理中,小学、幼儿园低年级学生和幼儿的上学、放学要有接送交接制度,原则上5公里以上路程的学生学校将安排接送,负责接送到指定的接送点。寄宿制学校要安排值班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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