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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退役士兵可报考高职

我省今年计划招收200名

  本报讯 (通讯员 周洪波 记者 王婷) 从今年起,退役士兵可以报考高等职业学校了。省教育厅近日出台《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确定了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等4所试点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2011年计划共招收200名。

  据悉,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学校实行“单列计划,参加高职单考单招考试,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办法。退役士兵就读高等职业学校,学杂费、住宿费由政府全额负担,并按实际在校时间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费补贴。

  凡符合我省安置政策和报考条件、能够正常参加学习的退役士兵,均可报考高等职业学校。报考资格审核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和兵役机关共同负责。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高职单考单招报名的规定时间通过网络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高职单考单招考试将在6月6日和7日举行。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退役士兵可报考高职 2011-01-06 nw.D1000FFN_20110106_6-00003 2 2011年01月0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