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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我局将根据报名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1年1月19日16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19日,到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月19日8时30分至16时,到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9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月19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在报名申请截止时如有三人以上(含三人)报名者,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在申请截止时如少于三人报名者或竞买价达不到底价的,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底价为挂牌起始价,设有挂牌底价),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节假日照常上班)。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月28日16时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可参加挂牌竞买申请。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28日16时。
七、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1)公开拍卖时间:2011年1月20日9时;地点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公开挂牌竞价时间为2011年1月20日16时至2011年1月30日16时(节假日照常上班),地点在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在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50%(包括定金),在成交之日起31日至6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余款的不需支付利息,成交之日起61日至180日内需缴清土地出让金余款,并按半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
以现状土地条件交地,一旦合同签订,土地出让金全部缴清,即为交付土地完毕。
本次出让宗地四至已埋好界桩,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9)84114280
84126028
联 系 人:王群霞 唐丽燕
竞买保证金缴入账号:
33001677435056001888
开户单位:浦江县财政局
开户行:浦江县建行营业部
土地出让金缴入建设银行浦江县支行国库专户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浦国土告字〔2010〕15号
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蒋义线以西C-101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地块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出让方式
(m2) (年) (元/m2) (万元)
容积率 建筑高度(米) 建筑密度 绿地率
蒋义线以西 长乐路以东、狮岩路以南、蒋义线以西、中园路以北 44270 商业金融业(C2) 商业金融业40 容积率:1.0~2.0;地块商业建筑总面积不得大于1000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住宅总面积的70%以上;允许建设防灾、人民防空或停车需要的地下室,不得建设其他功能的地下室,地下室不计容积率(其他规划条件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60.0 ≤30% 25%~30% 6000 15000 拍卖、挂牌
C-1011地块 居住(R2) 居住70 (设有底价)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