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全民总动员 创新显成效
——嘉兴污染减排工作迈上新台阶
王黎 张文正
嘉兴市环保局今年以来坚持制度创新得活力、坚持部门联动聚合力、坚持公众参与添动力、坚持从严执法显威力,四力并举,开创了嘉兴环保新局面。在全面推行初始排污权交易、保障市民环保否决权和破解跨界污染治理难题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可喜成效。
全面推行初始排污权交易
经济杠杆助力绿色发展
2007年嘉兴在全国率先推行排污权交易,但是起初,初始排污权没有纳入交易范围,这影响市场经济竞争的公平法则,使得减排工作停留在增量层面。
在南湖区成功实践的基础上,2010年上半年嘉兴市制订实施《嘉兴市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办法(试行)》。规定排污单位可按照5年或20年试用期申购初始排污权;其中,5年期的化学需氧量为每吨2万元,二氧化硫为每吨0.5万元,20年期分别为每吨8万元和每吨2万元。8月13日,嘉兴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正式启动,浙江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与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签订认购意向协议书,成为嘉兴市第一家购买初始排污权的企业。这标志着嘉兴市已实施3年的排污权交易制度又有新突破,除了新增项目的排污权必须出资购买外,老企业的初始排污权也纳入有偿使用的范围。清华大学教授、环保部特聘专家陈吕军说:“初始排污权上市交易,表明嘉兴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一个完整的排污权交易体系。”
截至目前,全市新增建设项目排污权交易858个,交易资金2.01亿元;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511家,有偿使用金额0.99亿元,累计完成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金额3.01亿元。
市民监督具有否决权
不让公众参与走过场
抽查排污企业时有“点单权”,对重点污染企业“摘帽”时有否决权,在参与环境行政处罚评审时有发言权……嘉兴市为市民参与环境保护开辟了多条渠道。
在环保执法检查行动中,对重点检查哪些企业,市民环保检查团有“点单权”。检查名单由市民环保检查团代表圈定,随即抽查企业环境治理、污水排放等情况,对整治方案、治理进程、治理效果和设施维护运行情况进行面对面质询和探讨,并提出整改督办意见和要求。市民代表还对环境违法企业拥有摘帽权,在听取申请“摘帽”企业整改陈述、现场核查并验收投票后,企业最终能否“摘帽”由群众说了算。市民检查团手中的否决权,对那些污染较重、希望“摘帽”的企业,形成了巨大的压力,随之出现了企业治理投入加大、清洁生产进度加快的良好局面。
在11月举办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中国嘉兴论坛上中国环境报社长杨明森认为:市民参与环保监督具有否决权,这是全国首创,体现了嘉兴市推动公众参与环保的胆识和气魄,并呼吁让公众参与环保机制在全国推广开来。
12月6日,嘉兴又组建成立了省内首个环保联合会——嘉兴市环保联合会,这是一个由嘉兴各界热心于环保事业人士、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它的成立将进一步推动公众参与“嘉兴模式”迈上新台阶。
一张检查证可查两地
破解跨界污染治理难题
海盐县与嘉兴港区的两个工业区毗邻,已投产的分属两地的化工企业就有18家,由于水系相通但行政区域划分不同,当污染事件发生时,受属地管辖的限制,两地环保部门都很难从根本上查处污染源,出了问题相互扯皮。
“以前,两地都反映对方企业有问题,但违法排污往往时间短、突发性强,总是靠市环保局去执法很被动。能不能打破属地管理的界限,由市环保局授权两地环保部门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嘉兴市环保局局长章剑提出了创新的思路。
为此,嘉兴市环保局专门出台了《关于建立边界环境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意见》,确定了“属地负责、交叉执法、协调共管、预防为主”的原则。海盐县和嘉兴港区的边界地区成为了试点,双方划定了明确的边界地区范围。
据章剑介绍,边界环境联合执法机制的创新之处在于打破了属地管理束缚,由市环境监察支队和海盐县、嘉兴港区环境监察大队三方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允许海盐县和嘉兴港区的环境执法人员持嘉兴市环保局统一制作的“环保检查证”越境单独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交由属地环保部门处罚,越境执法制作的勘查笔录、采集的样品、保全的物证等属地环保部门予以等效认同。对双方有争议或经协商难以达成共识的提交上级环保部门协调处理。
与边界联合执法机制相配套,嘉兴市环保局还建立起边界地区项目审批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对边界地区的一般项目要求通报对方,重大项目经环境影响评价预测可能对边界区域造成污染影响的,必须征得边界另一方同意,有异议的项目提交上级环保部门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