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浙质监合作打假
本报讯(通讯员 沈志坚 记者 徐园) 日前,福建浙江两省质监系统在浙江龙泉签订了《闽浙两省质监系统稽查工作合作意见》,这标志着两省质监系统在执法打假领域的合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这是两省质监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一项具体举措。今后两省将采取省际联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案件协办等手段,对制假分子予以严厉打击。
本报讯(通讯员 沈志坚 记者 徐园) 日前,福建浙江两省质监系统在浙江龙泉签订了《闽浙两省质监系统稽查工作合作意见》,这标志着两省质监系统在执法打假领域的合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这是两省质监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一项具体举措。今后两省将采取省际联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案件协办等手段,对制假分子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