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通过审议——
选民可“面试”代表候选人
记者 阮蓓茜
记者 阮蓓茜
本报讯 以往,基层选举人大代表时,候选人只有简单的书面介绍,选民往往对候选人不太熟悉。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规定,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要求,应当通过召开见面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情况,回答选民问题;但在选举日必须停止代表候选人的介绍。
记者了解到,在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对代表候选人情况的介绍,仅限于个人简历、政治面貌、学历等,选民缺乏对候选人的全面了解。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有利于选民加深对候选人的了解,也有利于选民更好地行使选举权,选出自己满意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