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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平阳经济开发区蓝田花苑安置房和下桥小区安置房工程经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平发改投资【2010】246号核准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552141㎡,总投资约为20.85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财政划拨,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平阳县鳌江镇,计划于2015年建成。

  本项目招标人为浙江省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招投标监督机构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0577)63193008,地址:平阳县鳌江镇新河中路68-70号,邮编:325401。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浙江省平阳经济开发区蓝田花苑安置房建筑安装工程施工II标段

  1.标段内容:浙江省平阳经济开发区蓝田花苑安置房建筑安装工程施工II标段。

  2.资格条件: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投标人完成过单体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另具有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和竣(交) 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盖章)的至投标截止月份前不少于6个月的缴费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同时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中关于项目经理的规定;

  (4)拟派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单体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另具有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和竣(交) 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6)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 “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具有任命文件;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本项目拟派专职安全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证书齐全、有效;

  (8)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07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月1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黄龙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台)。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0年12月23日至2010年12月29日工作日的上午9时~11时、下午2时~4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

  140号302室 8号位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平阳县鳌江镇

  联系人:余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630257

  88270355 13906775684

  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Y2010-016

  浙江省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2日


浙江日报 世界 00005 2010-12-23 nw.D1000FFN_20101223_10-00005 2 2010年12月2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