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医院 将实行“一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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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立和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文件发布后,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建立健全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改变“以药养医”机制。
《意见》明确,将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的挂号、诊查、一般治疗费和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相关专家指出,实现收费“一费制”,将逐步改变基层滥用药物、超范围医疗的状况。
基层医院可变为公立医院
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指乡镇、村级卫生医疗机构和社区医院。此前,多数基层医疗机构没有纳入统一的医疗财政体系中,设施设备差、人员待遇低等情况普遍存在。
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表示,去年8月以来,全国已有5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同时出现了较大收支缺口,必须同步落实补偿政策,建立稳定的补偿渠道、方式。
《意见》提出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并将此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渠道之一。这样设计主要是为了发挥医保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作用,增加医疗机构收入而又不加重群众负担。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基本医疗服务主要通过医疗保障付费和个人付费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建立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补偿;经常性收支差额由政府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补助。补偿落实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回归公益性的同时,必须转变运行机制,避免出现“大锅饭”。
《意见》同时指出,对服务能力已经超出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一些服务人口较多、服务能力已经达到二级医院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可以将其转为公立医院,或将其超出功能定位的资源整合到县级医院。
“通过新政,部分规模较大的基层医疗机构可能转变为更高级别的医院,逐步实行自负盈亏,这样更有利于规模较大的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北京蒲黄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院长毛大鹏说。
“一费制”,挂号诊疗等费用打包
现实中,基层医疗机构在与大医院的竞争中失去优势,自身名目繁多的服务费用是一个重要因素。以北京为例,在社区医院就诊挂号须交3元钱,包含0.5元的挂号费和2.5元的诊疗费,如需要注射,还要单独收取注射费。《意见》实施后,病人每次看病时,除了药费、化验费等项目,其他小项被“打包”,患者就看不见挂号费单了。
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表示,实行“一费制”、简化合并收费项目方便患者就医,也便于监管。对一般诊疗费设计统一的收费标准,也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最常见的诊疗流程,挂号、就诊、拿药、打针均执行相同的收费标准。这样设计主要是为了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转变基层门诊输液率偏高、抗生素激素滥用的现状,为患者提供适宜的药品、适宜的服务。
《意见》同时指出,对已合并到一般诊疗费里的原收费项目,不得再另行或变相收费,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监管措施。
对于推广基本药物制度和“一费制”以及取消药品加成给医院带来的经济负担,《意见》提出,一般诊疗费可以适当调整收费标准,调增部分全部由医保支付。全国平均收费标准为10元左右,各地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由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服务仍按现有项目和标准收费。
保障收入,留住基层人才
除了完善补偿机制,如何让基层医疗机构留住人才也成为《意见》的重点内容。《意见》指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要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医务人员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待遇政策等方面也将给予适当倾斜。同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制度同步落实到位,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机制,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适当拉开收入差距。
事实上,早在2006年,北京市卫生局就提出“小病在社区,大病转诊去医院”,鼓励居民遇到感冒等“小病”,在社区医院拿药治疗。但是,由于缺乏配套措施,服务量增加了,社区医院医生的低收入境况却没有显著改善。据了解,普通的社区内科门诊医生每月的薪酬根据年龄和职称不等,在3000-4000元之间,明显低于二级以上医院医生的收入。
相关专家指出,《意见》的实施,有望将更多的优秀医疗人才留在基层,满足百姓的就医需求。
据北京商报、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