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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社会

郜银河获刑14年

  本报讯 (通讯员 周敏 李培 记者 黄宏) 12月13日,缙云县法院对曾获“2009年度中国十大经济新闻人物”的郜银河及其妻子柴凌英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分别以诈骗罪判处郜银河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柴凌英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继续向郜银河、柴凌英追缴赃款人民币632.1万元,返还给被害人陈某。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8年以来,郜银河和柴凌英以做煤炭生意为由,向省内某企业负责人陈某骗钱,先后共骗得1097.6万元。


浙江日报 社会 00011 郜银河获刑14年 2010-12-16 nw.D1000FFN_20101216_16-00011 2 2010年12月1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