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中心一科长获刑
本报杭州12月15日讯 (记者 翁浩浩 通讯员 刘华松) 今天,省血液中心总务科原副科长林钱江因受贿罪被杭州下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检察机关侦查查明,现年52岁的林钱江在担任省血液中心总务科副科长期间,分管的一块工作是负责浙江省血液中心纪念品、耗材等物品的采购。2007年至2010年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省血液中心的多家供货单位所谓的“好处费”,共计4.1万元人民币。
本报杭州12月15日讯 (记者 翁浩浩 通讯员 刘华松) 今天,省血液中心总务科原副科长林钱江因受贿罪被杭州下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检察机关侦查查明,现年52岁的林钱江在担任省血液中心总务科副科长期间,分管的一块工作是负责浙江省血液中心纪念品、耗材等物品的采购。2007年至2010年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省血液中心的多家供货单位所谓的“好处费”,共计4.1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