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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政治纵深·倡廉

  浙江省平阳经济开发区蓝田花苑安置房和下桥小区安置房工程经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平发改【2010】246号核准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蓝田花苑454170㎡,下桥小区97971㎡、总投资约为14.7809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财政划拨,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平阳县鳌江镇,计划于2015年建成。

  本项目招标人为浙江省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招投标监督机构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0577)63193008,地址:平阳县鳌江镇新河中路68-70号,邮编:325401。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浙江省平阳经济开发区蓝田花苑安置房和下桥小区安置房工程施工监理

  1.标段内容:浙江省平阳经济开发区蓝田花苑安置房和下桥小区安置房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2.资格条件:(1)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不得有在建的监理工程;(3)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总监自2007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月5日上午9时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黄龙广场东环)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0年12月16日至2010年12月22日工作日的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2时~4时30分,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交易档案登记系统”,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302室8号位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平阳县鳌江镇

  联系人:余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630257

  88270355、13906775684

  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Y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2010-016

  浙江省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5日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浙江省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

  更多的采购信息及详细内容,请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物资]

  项目名称: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物资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浙江省第四监狱采购2011年供应站。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12月8日至2010年12月21日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8日下午1时30分

  投标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631号晶晖商务大厦四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0年12月28日下午1时30分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晨

  联系电话:

  (0571)88821364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631号晶晖商务大厦16楼A2

  联系电话:(0571)85311200

  东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所持有的温州市怡东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等74户债权资产包(编号为COAMC-2010DFZJ-08)进行公开转让。截至2010年9月20日,该资产包债权总额为12529.6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总额为人民币4703.74万元, 利息7825.93万元(以拍卖公告为准)。该资产包中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主要分布在浙江省温州、金华等地区。该资产包的交易对象为地方政府、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组织和自然人,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包具体信息,包括资产名称、本金、利息、担保、诉讼情况等,请登录东方公司金融资产营销网查询:http://sales.coamc.com.cn/default.aspx。

  上述债权包的部分债务人或部分担保人为国有企业,为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文件规定,相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部门或者持有国有企业债务人国有资本的集团公司可以对上述债权资产包行使优先购买权。

  有意向者可向我公司联系商洽,并书面出具意向函。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人:陈先生、余先生 

  电话:(0571)86041573、86994787

  联系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25号西湖时代广场5楼521#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1)54659898转608

  特别提示:1.以上信息不构成一项要约,其内容仅供参考。2.上述资产均按现状处置,资产所存在的瑕疵我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东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温州市怡东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等74户债权资产包的处置公告

  东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4日


浙江日报 政治纵深·倡廉 00014 2010-12-16 nw.D1000FFN_20101216_18-00014 2 2010年12月1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