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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宁津县国土资源局公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宗地编号 位 置 土地面积 用途 出让年限 容积率 起拍价(万元/亩) 履约保证金
2010-0027 省道314线西段南侧 65333㎡(98亩) 商住用地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2.9 35 1400万元
2010-0028 正阳路南段西侧 66630㎡(99.945亩) 商住用地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2.9 35 14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宁津县人民政府批准,宁津县国土资源局公开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二、竞买人的范围及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申请与登记
有意竞买者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月4日16时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及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到宁津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出竞买申请,索取有关拍卖文件资料,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 出让方式、时间及地点
1.出让方式:截至报名日竞买申请人少于三人,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竞买申请人为三人或三人以上时,采用拍卖方式出让。
2.出让时间及地点: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的地块于2011年1月6日10时30分至2011年1月19日17时在宁津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四楼拍卖大厅挂牌;采用拍卖方式出让的地块于2011年1月6日9时30分在宁津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四楼拍卖大厅拍卖。
联系人:王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0534)5066258
15206966777 15965986380
宁津概况
宁津县隶属德州市,位于山东省西北部冀鲁交界处,区划面积833平方公里,辖9镇2乡1个省级开发区1个街道办事处,304个农村社区,人口46万,耕地73万亩。
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宁津县是全国有名的“蟋蟀之乡”、“杂技之乡”、“武术之乡”,被誉为“中华蟋蟀第一县”,宁津杂技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国务院命名的“文化县”、文化部命名的“中国民间艺术之乡”。
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宁津县地处京、津、石、济大城市圈中心地带,北邻天津滨海新区、南靠省会城市群经济圈、东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境内公路四通八达,多条省道及德滨高速穿境而过,济乐高速、京沪高铁东西并行,对宁津加快对接京津济、融入环渤海、沟通“长三角”创造了更加便利的交通优势。
民营发达,特色鲜明。形成了家具、汽车零部件、电梯、铁路器材、体育健身器材、阀门、纺织机械、精细化工、农副产品加工九大特色产业集群,是“中国五金机械产业城”、“中国桌椅之乡”、“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县”。
基础配套,设施齐全。建有总库容1250万立方米的大型平原水库、年供气量200万立方米的大型燃气供应站和22万伏、11万伏变电站,充分保证了境内企业用水、用气、用电需求。
宁津县房地产市场有序开展,城区内全部土地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储备、统一出让、统一管理。县政府对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用地计划,对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
注:以上两宗国有土地,拍卖出让均有保底价;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建设规划及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