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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政治纵深·倡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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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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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您解答劳动和

  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

  1.问:在未订立劳动合同且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标准怎么确定?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2.问:在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标准怎么确定?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3.问:在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标准怎么确定?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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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政治纵深·倡廉 00014 2010-12-02 nw.D1000FFN_20101202_14-00014 2 2010年12月02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