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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各地块的详细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竞买人在报名前可向县规划部门详细了解规划设计条件的有关情况。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应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并在近三年内(2008年、2009年、2010年)已开发建设(指累计建成或在建)住宅建筑面积达5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公司(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本县无故拖欠出让金或竞得后不按时开工建设的除外),申请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若二个以上竞买人联合竞买的,则联合体均应具备竞买资格),并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

  如竞买人不是注册在本县的房地产公司,须于竞得后60天内在绍兴县内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开发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3日至2010年12月21日(工作日)到绍兴县柯桥兴越路1718号绍兴县招投标中心(320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21日,到绍兴县柯桥兴越路1718号向绍兴县招投标中心(320室)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及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1日下午4时。

  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绍兴县招投标中心即时确认其竞买资格,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开竣工保证金。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0年12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绍兴县招投标中心一楼交易大厅举办。

  七、竞买人申请竞买时需提交的有效证件、材料及保证金

  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委托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竞买保证金及开竣工保证金交纳凭证(请使用即时支付的银行汇票);

  6.独立申请的还应持《独立竞买承诺书》等有关材料(详见《竞买须知》);

  7.联合申请的还应持《联合竞买协议书》等有关材料(详见《竞买须知》);

  8.其他有关材料。

  八、保证金

  上述地块的竞买人须在2010年12月21日下午4时前报名,同时必须缴纳竞买保证金及开竣工保证金(以入银行账户为准)。如竞买人成交后无违约情形的,按规定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2个工作日后退还(不计息),如有违约情形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签订后,受让人有违约情形的,定金不予返还,并按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土地出让价款支付时限

  柯桥城区BF-17、BF-18地块等两宗地块的竞得人均应在2011年8月30日前缴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其中成交后30天内支付土地出让成交地价的50%(含成交总地价款的20%作为履约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金。

  出让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还须与相关部门签订开竣工履约协议(详见《竞买须知》)。

  竞得人不按期足额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出让人将对竞得人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对竞得人不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之内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无故拖欠土地出让金等严重违约的,出让人可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定金)不予退还;若出让人另行出让该幅地块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竞得人还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十、土地利用现状等其他相关事宜详见《竞买须知》;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告知。

  十一、对本次拍卖报名竞买人不足3人的地块,则该地块自2010年12月21日起转为挂牌,拍卖起叫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有意参加竞买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9日下午4时前按本公告第七点要求到绍兴县招投标中心报名。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也应持原《竞买资格确认书》重新办理挂牌竞买手续。挂牌活动其他要求及规定,参照本公告中对拍卖活动的有关要求及规定执行,挂牌成交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支付时限要求按拍卖转挂牌的时间相应顺延。

  挂牌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星期五)下午3时整,在挂牌期限截止时间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定于2010年12月31日(星期五)下午3时整进行现场竞价。

  十二、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绍兴县柯桥兴越路1718号绍兴县招投标中心土地产权交易处(320室)

  联系电话:(0575)84138505

  联 系 人:章月兰 、章利伟

  开户单位:绍兴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 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账 号: 201000034808043

  十三、本公告在《浙江日报》、《绍兴日报》、《绍兴县报》、绍兴县电视台、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中国地产投资网(www.cnestate.com)、绍兴县国土资源局网(www.sxtd.gov.cn)、绍兴县招商服务网(www.invest0575.gov.cn)、绍兴县招投标网(www.sxxztb.gov.cn)、绍兴县政务网(www.shaoxing.gov.cn)等媒体发布。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绍县土资拍告字[2010]15号  TG20100039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乡规划,经绍兴县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绍兴县招投标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柯桥城区BF-17、BF-18地块等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拍卖起叫价       竞买保证金        开竣工保证金

                          (㎡)       用途                         (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柯桥城区        山阴路以北,        99602        居住     1.00~1.10    20%~30%   30% 以上  70        57461         11500          500 

BF-17地块       千梭路以西                   商业                         40                                  

柯桥城区        千梭路以东,        29508        居住     1.00~1.10    20%~30%   30% 以上  70        17269         3460           500

BF-18地块       山阴路以北                   商业                         40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绍兴县招投标中心

  2010年11月30日

  出让地块位置示意图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竞买,以自然人申请报名的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的,须提交下列材料:①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②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竞得土地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立项的项目应符合《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资质登记要求。

  三、报名手续的办理:有意购买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沭阳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www.syztb.com.cn),并于2010年12月20日至2010年12月28日16时在网上报名、报价;2010年12月30日14时凭汇票等凭证进场参与竞价。报名时竞买人必须交纳相应竞买保证金2010I1号宗地:2000万元;2010I2号宗地:3500万元;2010I3号宗地:3000万元;2010I4号宗地:800万元;2010I5号宗地:600万元;2010I6号宗地:300万元;2010I7号宗地:350万元;2010I8号宗地:3000万元方可取得宗地竞买资格,领取有关出让文件。竞买保证金交纳账号详见沭阳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

  竞买成交者,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不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每宗地土地出让金交纳要求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四、出让方式:以上8宗地都以挂牌方式出让,不含其他部门的税费等。挂牌时间为2010年12月20日至2010年12月30日15时。挂牌期限截止前1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在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期间,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五、报价方式: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2010I次土地挂牌出让文件。竞买人于2010年12月20日至2010年12月30日14时前在网上报价。

  六、注意事项:

  1.2010I2号宗地的鱼塘回填土由摘牌单位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2010I5号宗地摘牌单位必须在2011年12月31日全面竣工,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竣工,每延期一天,按2000元/万平方米处罚。

  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口头报价。

  地 址:江苏省沭阳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沭阳县交通局大楼)

  邮 编:223600

  江苏省沭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沭土拍[2010]告字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沭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沭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2010I1~I8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注:所有地块面积、规划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退让红线、其他要求等按县规划办要求执行。

  沭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11月30日

地块     地块坐落位置                土地面积              规划用途                             容积率 (≯)                                     出让年限           挂牌起始价

编号                            (亩)                                                                                          (年)           (万元)

2010I1    迎宾大道南侧、站前路西侧          109.7(其中代征道路20.9亩)     住宅、商业(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30%)、办公  住宅:高层3.5                                    商业40            3550

                                                                                商业:低层3.5  多层3.5                               住宅70              

                                                                                办公:高层5.0                                    办公40              

2010I2    苏州路北侧、长兴路西侧           149.33               住宅、商业(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0%)     住宅:低层1.0  多层1.6                               住宅70            6720

                                                                                   高层3.5                                    商业40              

                                                                                商业:低层3.5  多层3.5                                                

                                                                                   高层5.5                                                    

2010I3    永安路南侧、永康路东侧           106.31(其中代征城市道路2.28亩)  住宅、商业(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0%)     住宅:多层1.6  高层3.5                               商业40            5200

                                                                                商业:低层3.5  多层3.5                               住宅70              

                                                                                    高层5.5                                                    

2010I4    新沂河堤南侧、泰州北路西侧、大连西路北侧  27.78                商业                               根据已经确定方案                                   40              1390

2010I5    柴沂干渠北侧                48.42(其中代征水系面积1.18亩)   商业 (宾馆、酒店)                       不限                                         40              1180

2010I6    上海大众4S店东侧、北京现代4S店北侧     14.78                商业 (品牌汽车4S店)                      不限                                         40              590 

2010I7    规划永康路西侧、规划北京现代4S店北侧    15.92                商业 (品牌汽车4S店)                      不限                                         40              640 

2010I8    迎宾大道南侧、神通大厦东侧         16.5                整体资产                                                                       50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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