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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要闻

  一、拍卖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桐土储[2010]41号地块位于崇福镇日晖路与民丰路交汇处东北侧。地块出让面积34103.86平方米。

  规划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年限:批发零售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具体规划指标:

  容积率:1.6~2.0。

  建筑密度:不大于35%。

  绿地率:不小于25%。

  二、拍卖起拍价及报价增幅

  桐土储[2010]41号起拍价5700万元 (不包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每次增幅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倍数整,以起拍价叫价或以非倍数整叫价均视为无效,拍卖保证金为1200万元。拍卖保证金的50%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另外50%转作出让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建设项目通过竣工复核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不计息),如受让单位违反出让合同的相关条款而产生的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⑴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⑵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尚未全额支付的;⑶存在闲置土地、空闲土地记录,且闲置、空闲土地未通过竣工复核验收的。受让方(非本市企业)必须在桐乡市成立房地产企业后方可进行开发建设,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再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请于2010年12月2日至2010年12月15日到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文件。 

  4.申请人请于2010年12月2日至2010年12月15日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向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5.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5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时间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即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6.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0年12月17日15时30分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地块如报名人数不足三人,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2010年12月18日8时30分至2010年12月28日15时30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4日15时30分。挂牌地点: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交易窗口。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7.出让金缴付时间:拍卖成交出让金分二期支付,第一期出让金不低于出让金总额的50%,须在2011年1月2日前缴付;余款必须在2011年1月17日前缴付。挂牌成交出让金分二期支付,第一期出让金不低于出让金总额的50%,须在2011年1月12日前缴付;余款必须在2011年1月28日前缴付。出让金交付时间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最后一期出让金。

  8.宗地利用现状:已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三通,即通电、通水、通路。

  9.报名地点:桐乡市梧桐街道景雅路55号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保证金账户:

  户  名: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桐乡市支行

  账  号:33001637235056118528

  四、相关事项欢迎免费参阅拍卖文件。

  联系人: 陆先生、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3)88112059

  桐乡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桐土告字[2010]49号

  经桐乡市人民政府批准,桐乡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0年11月26日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4 2010-11-26 nw.D1000FFN_20101126_6-00004 2 2010年11月2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