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华山被执行死刑
本报杭州11月25日讯 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原副庭长潘华山因犯故意杀人罪于今天被执行死刑。
今年1月26日,临安市境内发现一起杀人案。公安机关经缜密侦查,发现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原副庭长潘华山有重大作案嫌疑,于7月26日将其抓获归案。据查,1月8日,潘华山与被害人钱某因官司发生口角拉扯,潘遂将其杀害,并分尸抛尸。
8月初,临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潘华山的决定。9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为由判处潘华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9月26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决定,撤销潘华山的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