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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社会

重罪轻判,小心吃栽

  翁浩浩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有关规定,要求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实行“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机制。重点审查内容为,案件定性是否准确,是否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重罪判轻罪、轻罪判重罪等。

  近年来,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逐年上升,而职务犯罪判决却呈现出一种轻刑化趋势:2005年至2009年6月,全国被判决有罪的职务犯罪被告人中,获免刑或缓刑的占69.7%。也就是说,近七成的职务犯罪被告人,没受到牢狱之苦。

  为什么会这样?笔者认为,其根源,一是中国人历来重人情,职务犯罪人的“老关系”、“老感情”仍在,容易被“法外开恩”。二是制度存在缺陷,如刑法关于适用缓免刑的标准过于宽泛,自由裁量空间较大;检察机关的监督力度不够等。 

  因此,这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文件,矛头直指职务犯罪案件轻刑化,可谓有的放矢。如果执行得当,定能收到实效。

  不过,对于职务犯罪案件轻刑化,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毕竟是帖“外敷药”。只有进一步完善刑法等法律法规,收紧司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空间,才能真正使职务犯罪的轻刑化失去滋生的土壤。


浙江日报 社会 00011 重罪轻判,小心吃栽 2010-11-26 nw.D1000FFN_20101126_4-00011 2 2010年11月2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