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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政治纵深·倡廉

举报人, 期待保护伞

  最近,山西运城市夏县教育局长吴东强因为向上级领导发送两条举报县长的短信,在半个月内遭遇电话监听、刑拘、“抄家”等噩运。所幸,运城市委组成调查组介入。现在,吴东强涉嫌诬告陷害案已撤销,并归还其被扣押的财物,吴东强恢复上班。 

  “闹剧”看似结束,但留下的后遗症并不小。当地多名官员感叹“举报的代价太大”。其实,因举报违纪违法行为,遭受报复的事件并不在少数。

  近几月,就连连曝出多例:山东省国有企业——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原总经理李际明因下属“多次写信举报“,让原副总经理高义明“想办法制止”,雇凶报复,导致举报人死亡。陕西省人防办离退休管理处干部张佰庆因涉嫌诽谤成为被告,原告中的陕西省人防办副主任杜承章、陕西省考核办公室原副主任王德民出示的证据中竟然是张佰庆写给有关部门和领导的举报信,举报信内容不仅没有被查核,反而成了被举报人控告诽谤的证据。

  举报,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本应得到有效的保障与实现,而今却经常发生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悲剧”,甚至有关部门人员把举报人信息有意或间接泄露给被举报人,实在令人心生后怕。

  时下,有关部门都在提倡实名举报,但完备的举报人保护体系却一直缺失,无法为举报人撑起保护伞,不能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这样只会导致敢于举报的人越来越少,不利于反腐工作。

  当前,在急需完善举报人保护措施的同时,对那些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甚至谋害举报者的人员更要予以严厉的法律制裁。只有营造有安全感的举报环境,有正义感的人才会站出来检举。


浙江日报 政治纵深·倡廉 00014 举报人, 期待保护伞 2010-11-25 nw.D1000FFN_20101125_6-00014 2 2010年11月2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