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引导农民工加强自我保护——
要开工,先立维权牌
见习记者 徐齐 记者 方力
见习记者 徐齐 记者 方力
本报讯 “我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拨了牌子上的电话号码,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着落。”最近,只身一人来温州务工的江西人孙大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孙大民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工地从事搬运、清理等杂工,已经有两个月没拿到工资。正当他愁眉不展时,看到了工地上新设立的维权告知公示牌,根据公示牌上的提醒,他找到该区规划建设局反映情况。一个多星期后,他终于拿到了被拖欠的2700多元工资。
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像这样的维权告知公示牌已有110多块。从今年5月1日起,该区在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农民工维权告知公示牌制度,让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行为得到快速处理。这项制度实施以来,已有6起共40余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日前,记者来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的百力橡胶施工工地,刚走到工人宿舍门口,就看到一块醒目的“农民工维权告知公示牌”,上面标着4项内容:未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未按约定支付工资;拖欠、克扣工资或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月或者9元/小时),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等,有关部门都可以提供维权服务。开发区人事劳动局、规划建设局的维权电话也清楚地标在公示牌上。
有了这块牌子,工地上的工人都感觉心中有了底气。“以前每到月底总担心这个月的工资拿不到手,即使有了这种事情,我们农民工也不懂怎么维权。”来自安徽的何永洪是开发区内一名搬运工,他告诉记者,大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比较薄弱,遇到权益受损时,都不知所措,“现在维权公示牌贴到宿舍门口,我们碰到难题有地方可以解决了。”
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建筑业处的冯凯介绍,过去一些以拖欠款为主的劳资纠纷,常常由于农民工缺乏维权意识,导致事发时间太久、证据不足或包工头卷款逃跑,有时难以得到妥善解决。维权公示牌制度实行后,建筑业处接到不少被拖欠一两个月工资就来举报的维权电话,“这就是我们设立维权牌的初衷,让侵犯农民工权益的事件及早被发现并处理。”
据悉,今后该开发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及从事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安装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开工前须在现场醒目处设立公示牌后,才能领取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