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政府 问责要先行
朱海兵
朱海兵
日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各级政府要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
这一声音很熟悉。今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曾强调,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8月,温总理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要更加重视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
但现实中,有些地方政府官员面对监督的表现,却令人失望。诸多事件都表明,现在批评监督政府的门槛依然很高,并始终带有一定风险。一些地方政府官员,非但没有做到依法行政、正视监督,反而一遇到网友发帖揭短,一遇到媒体批评监督,就暴跳如雷,横加打击,试图使用强权掩盖声音与不满,压制监督。
这些地方政府官员不懂法?显然不是。而是因为他们“自由”惯了,不想也不愿接受监督。与此同时,他们手中的权力、掌握的资源,使其能够捂住盖子、关起大门。
因此,营造监督政府的良好环境,首当其冲的还是要坚决落实问责。只有把问责落到实处,才能促使那些官员自省自律,真正掀起盖子、打开大门,接受并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下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