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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社会

身在囹圄又添新罪

  本报绍兴11月10日电

  通讯员 李斌 姚瑶 记者 翁浩浩 

  

  利用国企改制,伙同妻弟侵吞国有资产1000余万元,已在监狱服刑快两年的王美忠,又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今天上午,绍兴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王美忠现年52岁,1996年4月至2004年5月任新昌县交通发展实业总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其妻弟何伟峰,1999年1月至2004年5月担任交通实业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1年底,交通实业公司以1360万元拍得一地块,用于开发房地产,并成立了名都商厦项目部。2002年3月,何伟峰和王美忠通过个人低价“承包”方式,侵吞名都商厦项目属于公司的收益部分。经评估,两人隐匿交通实业公司国有资产714.1万元,扣除上缴的58万元,实际贪污656.1万元。此外,两人还隐匿国有资产价值433.5万元,实际贪污385.8万元。

  绍兴市检察院认为,王美忠、何伟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欺骗、隐瞒等手段,侵吞国有资产价值人民币1041.9万元,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浙江日报 社会 00011 身在囹圄又添新罪 2010-11-11 nw.D1000FFN_20101111_10-00011 2 2010年11月1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