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长玩忽职守获刑
通讯员 陈亮晓 记者 黄宏
通讯员 陈亮晓 记者 黄宏
本报讯 11月8日,青田县腊口镇原副镇长周永磊因玩忽职守罪,被青田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005年5月至2010年4月,周永磊在担任腊口镇副镇长期间,分管镇政府办公楼工程建设项目。经过招投标程序后,包工头詹某所挂靠的公司中标。施工期间,詹某为减少生产成本,故意违反规定,疏于管理。
周永磊发现后,没有要求施工承包方实施整改,也没有及时予以登记并向镇领导汇报,由于周永磊不作为,镇政府在工程结算时未能按规定向承包施工方扣除违约金,造成62.9万元的直接损失。
今年6月,周永磊到青田县检察院投案自首。法院审理认为,周永磊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不作为的行为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62.9万元,已构成玩忽职守罪。